2020年下半年枣庄自考毕业证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6 编辑整理:山东自考网 【字体: 】  【加入自考交流群】

枣庄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20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证办理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要求,我市2020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证办理工作将于11月23日-25日进行,请所有申请办证考生自觉按照办证点疫情防控要求,出示本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等检查。体温异常者请提前与办证人员联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办证

  1.时间:2020年11月23-25日。

  2.地点:薛城区教育局自考办(临山公园南临)区教育局院内。电话:(0632)5191525

  3.申办程序:

  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缴纳50元办证费(根据鲁教财函〔2015〕30号)。

  (1)填涂毕业生信息卡(认真核对所填涂信息,并签字确认,若本人签字确认的信息有误,责任自负)。

  (2)现场上交电子照片。①要求为本人近1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名为考生在本市的准考证号,JPG格式;②与张贴在毕业生登记表的照片同一底板;③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可参照身份证照片裁剪,照片背景为浅蓝色(29C1E8),高宽比为4:3,像素为480×640,照片大小15K-30K之间。

  (3)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二、上交材料

  1.时间:2020年11月24-25日。

  2.地点:同上。

  3.材料要求:

  (1)毕业生登记表:①必须为原件,复印无效;②张贴和电子照片同底的二寸照片;③按填表说明填写,各科课程按《山东省自考专业考试计划手册》顺序填写,不得按考试时间和网上计划顺序填写,一科一格,中间不得留空格;④须填写本人联系电话,确保毕业证办理期间能够直接联系到本人。

  (2)成绩合格单:所有合格单要按顺序装订好。

  (3)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审核毕业证原件,审核无误现场退回,上交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之后毕业)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之前毕业)及复印件。

  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4)提交计算机等级证书或四六级证书的考生:须上交原件和复印件。

  三、毕业证领取

  1.领取时间:预计在2021年3月下旬。

  2.领取地点:枣庄市教育招生考试院208室。

  3.咨询电话:(0632) 8688127、5191525。

  请广大考生相互转告,按照规定的时间办理相关手续。

  办证须知及《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

  一、须知

  1.考生凭我市自考准考证报名采集信息。

  2.每位毕业生办证时应交材料如下:①毕业生登记表两份(复印件无效)。②全部单科合格证书并装订整齐。③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须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 年后毕业)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复印件(2001 年前毕业),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其中,专科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现场审核无问题后,现场退回。④技工类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须交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凡 NIT(模块)和全国计算机等级、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要求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一)》、《英语(二)》课程的考生须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曾在外地考试以后又转入我市的考生,办证时上交转考证明材料和单科合格证书。

  5.要求课程免考者需提供下列材料:①毕业证书原件(现场审核无问题现场退回)及复印件;②已考课程证明材料。可能有 A 和 B 两种情况:A.凡自考毕业生的课程成绩从本人的人事档案中取出复印,并在成绩处加盖人事部门印章;B.凡非自考毕业生应交原毕业院校出具的原始课程成绩复印件(注明学分、学时、成绩),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印章。

  6.试卷姓名与身份证、专科毕业证用字不一或用同音异体字者,需交材料:①本人写的情况说明(因何原因姓名用错字的);②由当地派出所出具带有打印照片的曾用名户籍证明,并加盖派出所印章。

  7.毕业生上交材料的时间:2020年 11月 24-25日两天。

  二、《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与要求

  《毕业生登记表》是自考毕业生的重要档案,必须由考生本人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颜色一致,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不得他人代填。本表复印无效。

  封面页的填写要求:

  1.姓名、专业、准考证号、身份证号、主考院校、填表日期 6 项由考生填写,毕业证书号不填。

  2.姓名应与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合格试卷上的姓名一致。准考证号填写报考时的准考证号,持有多个本省准考证的考生,应顺序填写所有的准考证号码。身份证号应与考生当前使用的公民身份号码(15 位或 18位)一致。军人考生不再按军官士兵证编写新的身份证号。

  3.专业及主考院校名称应按《山东省自考专业考试计划》填写全称,不得填写简称。专业名称后的括号内应注明本科或专科。主考院校填写考生参加论文答辩或实践实习的学校。

  4.填表日期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为 2020年 11月 23日。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时间须在 2020年11月23日至 11月 25日之间。

  个人信息页的填写要求: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应与考生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

  2.出生年月格式为“年、月”,例如 1980 年 1 月。

  3.籍贯格式为“省、市(县)”,例如山东济南或山东章丘。

  4.政治面貌可选择填写党员、团员或其他。

  5.婚否填写已婚或未婚。

  6.自考前学历可选择填写中专、高中、大学专科或大学本科。

  7.职务、职称按个人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没有的填无。

  8.参加工作时间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例如 2004 年 7 月,没有的填无。

  9.华侨、港、澳、台籍否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

  10.身体状况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良好或伤残等具体内容。

  11.家庭地址应填写所居住的宿舍名称或住宅街道门牌号。

  12.工作单位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所在单位的全称,没有的填无。

  13.联系电话应填写考生所在单位或家庭的固定电话。

  14.手机应填写考生近期使用的手机通信号码,确保能联系到考生。

  15.贴照片处采用和上交电子照片相同底版的彩色蓝底照片,裁剪要适中,不得超出边框。

  16.本人主要简历应从初中起,止于自考毕业。时间格式例如“2005年 9 月-2007 年 7 月”,各时间段要衔接,不得断档。

  17.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应按个人情况如实填写,与本人关系栏应填写“父子”、“母子”、“夫妻”等,不得填写称谓。

  18.有何发明创造和著作应填写在参加自考过程中发表的著作或科研成果。

  19.奖惩情况应填写在参加自考过程中受到的各类表彰或奖励等。

  20.身份证复印件只选取带有姓名信息的一面。粘贴时要裁减合适,不得超出边框。

  自我鉴定页的填写要求:

  1.考生应总结在参加自考过程中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方面的经验、收获与成绩,对总体情况进行自我鉴定,撰写不少于 200 字的总结性文章。自我鉴定是学历政审的重要部分,考生应严格规范的书写。

  2.所在单位意见由考生所在的单位、学校、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等进行填写,填写内容为“情况属实”,并加盖公章。

  3.主管部门意见由所在单位的上一级部门来填写,填写内容为“同意”,并加盖公章。

  4.考生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为同一单位的,该单位负责签署两项意见并盖章,不得空缺。

  考试成绩页的填写要求:

  (一)考试成绩

  1.考生应按照《山东省自考专业考试计划》中课程列表的顺序填写各科考试成绩(非实践技能考试),不得按考试时间和网上计划顺序填写,一科一格,中间不得留有空格。

  2.年月应填写参加考试的时间(每年的 1、4、7、10 月),格式为“年、月”,例如“2008、4”。

  3.课程名称必须按照《山东省自考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名称填写,不得简写。

  4.成绩必须与考生所持的《课程合格证书》上的成绩一致,不得更改、不得空缺。

  5.存在新旧计划课程对顶情况的,应填写实际考过的课程名称及成绩,在备注栏注明“顶”。

  6.用 14 学分课程顶替英语(二)的,在英语(二)的位置,逐格、顺序填写实际考过的课程名称与成绩,一科一格,在备注栏注明“顶”。

  7.用各类证书免考英语或计算机课程的,在相应课程位置填写证书的名称,在成绩栏中填写合格,在备注栏注明“免”。

  8.用外语、计算机类专科毕业证书免考英语或计算机课程的,应填写英语或计算机课程的名称,在成绩栏中填写合格,在备注栏注明“免”。

  9.其他符合山东省自考免考规定的情况,例如本科毕业生免考公共政治课、全日制高校或成人高校毕业生免考相关基础课或专业课、自考毕业生修第二专业免考部分专业课等,应填写专业计划中的课程名称,在成绩栏填写合格,在备注栏注明“免”。

  10.参加学分制试点专业的毕业生,课程列表应先填写必考核心课程,后填写学分选修课程。

  11.考生考过的但不在专业计划列表内课程,不得填写。

  (二)实践技能成绩:

  1.考生填写考核通过的本专业的实践技能成绩,一科一格,中间不留空格。

  2.年月格式例如“2009 年上或 2008 年下”。课程名称按《山东省自考专业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填写,成绩按实践技能成绩单上如实填写,无具体分数的填写合格,不得更改、不得空缺。

  3.使用证书免考的且在考试成绩栏中已注明的实践技能课程,不再填写。

  (三)毕业环节成绩:

  1.本科考生有论文答辩考核的应填写论文题目,有“临床考核”、“毕业设计”、“生产实习”的,应填写相关题目及简要内容。

  2.考试时间格式例如“2009 年上或 2008 年下”。

  3.毕业环节考核有具体分数的应填写分数,无分数的应填写考核等次(优秀、良好、及格)。

  枣庄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0 年11月 17日

本文标签:山东自考 枣庄 2020年下半年枣庄自考毕业证办理工作的通知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sdzk.sd.cn

本文地址:http://www.sdzk.sd.cn/zzzk/25180.html







《山东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标注来源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本站将第一时间尽快处理删除。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山东自考-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