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1月自考《行政管理学》复习要点[18]

发布日期:2018-05-23 编辑整理:山东自考网 【字体: 】  【加入自考交流群】
分析法制与法治的区别?

  法制不等于法治1法制是法治的前提和条件,没有法制就谈不上法治。但法制的内容尚不足以表达法治的实质。法制的焦点法律制度和秩序,法治焦点:有效制约和合理运用公共权力。2有了法制并不等于实行法治。法治之下的统治者是为法所制的统治者。3法治之下的政府是有限政府,政府在规模、职能、权力和行为方式上都受到严格的法律限制。法治与某些类型的完备法制是格格不入的。

  联系实际论述行政法治的重要意义?

  行政法治是法治的重要环节,也是法治的重点和难点。首先,行政法治是法治的重点。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中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最大、权力最大、机构最多、人员最多的部门,行政权力强大的特点在相当长时间内还会持续下去。其次,行政法治是法治的难点。行政权力行使的特点之五是行政首长负责制,是上下级间的命令与服从。在我国,行政法治并非新命题,但对于跨世纪的中国政府而言,行政法治在实现“国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宪法规定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1行政法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2行政法治是推进、深化行政改革的有效方法。4行政法治是控制行政权力膨胀的必然选择。4行政法治是民主政治实现的可靠保障。

  健全与完善行政机关组织法,实现行政职权法定化?

  行政职权法定化定义+1行政职权通常由行政机关组织法规定。1 国《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是我国现行有效的组织法,其中重要内容即是对国务院和地方乡以上政府的职权作出规定。2我国的行政机关组织法还不够健全、完善,主要表现在:行政机关组织法不够系统、完备,缺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国务院组成部门组织法;已有的行政机关组织法不够完善,有些规定过于简单、粗疏,有些规定不够科学、严谨且缺乏有效的监督条款。有鉴于此,我国应完善行政机关组织法,具体到行政职权法定化方面,应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行政组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各有什么职权、权限,哪些职权应划入、划出、下放、交由社会中介组织承担或交由企业自主经营。对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应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尽可能具体地分别作出规定。

  制定行政程序法,实现行政程序法定化?

  行政程序法定化定义+第一,修订,完善《国务院组织法》。第二,制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组织法》。第三,制定《国务院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及议事协调机构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管理条例》。第四,制定单行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与行政机关组织法密切相关的是行政机关编制法。

  说明行政责任法定化的主要内容?

  1责任行政的基本目标是实现行政活动的有现任状态。2责任行政要求有明确有责任主体。3责任行政要求将行政机关的各种活动与责任相连,不存在无责任的行政活动。4责任行政要求建立实现责任的法律制度。

  我国行政法治社会认同的重要性?

  1行政法既要得到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认同,又要得到社会的认同,两方面的认同相衔接,行政法治才能成为现实。因为,行政主体对它的认同,可直接作用于行政实践,社会对行政法治的认同,可形成先进的社会文化潮流,是政府依法行政的直接压力。2我国必须促进对行政法治的广泛认同。在现时行政中,法治行政,服务行政、廉价行政、高效行政等意识的淡漠和制度的缺损,无一不与社会的容忍和宽大,与先进行政文化的匮乏有密切关系。

  实现我国行政法治的途径?

  一、加强虽立法工作。改进方法为:1、逐步转变主要求依靠多立法来完善法制的思路;2、逐步转变“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思想;3、逐步转变“成熟一个,制定一个”的立法思想;4、改变先改革后立法的做法。

  二、提高执法水平。途径为:1、精简机构,调整有关执法机构的职权;2、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3、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制度;4、健全和完善政府内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外部社会监督机制。

  三、严格法律监督。1、进一步完善国家监督体系与制度;2、高度重视、大力完善社会监督体系与制度。

  四、保障司法独立。要求: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五、争取社会认同。1、行政法治既要得到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认同,又要得到社会的认同。才能成为现实;2、我国必须促进行政法治的广泛认同。3、为了促成政府及社会对行政法治的广泛认同,国家必须做扎实的工作特别是教育工作,运用传播、展示、说服等手段,重视、选择,并最终实践行政法治。

  第十五章 行政方法

  识 记

  行政方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提高管功率和实现管理目标所采取的必不可少的方式、手段、技巧等总称

  行政方法的三个层次:具体法式(解决具体管理问题的方法)、基本方法(从各种具体方法中概括出来的带有普遍性的方法)和方法论(从具体方法和基本方法中抽象出来的理论体系)

  行政管理的一般方法:行政指令法、经济方法、法律方法、心理行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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