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自考马克思主义原理章节讲义:第三章

发布日期:2018-09-13 编辑整理:山东自考网 【字体: 】  【加入自考交流群】

第三章 人类社会及其发展规律

第一节 社会基本矛盾及其运动规律

一、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一)社会存在 掌握,常考,常以选择题出现。

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包括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和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

1、地理环境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地理环境是指人类生存和发展所依赖的诸种自然条件的总和,它由大气圈、水圈、岩石圈构成,适合生物生存的范围叫生物圈。

人类生存依赖着地理环境。这种依赖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地理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场所。第二,地理环境为人类提供生活资料和生产建设的资源。(生态资源,生物资源,矿物资源)

地理环境就必然影响社会的发展。这种影响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地理环境通过对生产的影响,加速或延缓社会的发展。第二,地理环境还可以通过对军事、政治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不同国家社会的发展。

地理环境虽然对社会发展起制约和影响作用,但对社会发展不起主要的决定作用。

2、 人口因素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了解分类,常以选择题出现。

所谓人口因素,是一个包括人口数量、质量、密度、构成、人口的发展、人口分布和迁移、人口的自然变动和社会变动等各种因素的综合范畴。

人口因素对社会发展起着制约和影响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一定数量的人口是社会物质生产的必要前提。第二,人口状况能加速或延缓社会的发展。在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人口状况对社会发展有不同的影响。只有与物质生产相适应的人口状况,才最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发展。

人口因素不是社会发展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因为它不能决定社会制度的性质和社会制度的更替,而且它受到物质生产的制约。

人口问题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突出表现为人口数量多,老龄化趋势和出生婴儿男女比例失调。

3、 生产方式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掌握,常考,常以简答题出现。

生产方式是人类借以向自然界谋取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方式,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是特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生产方式在社会发展中起决定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生产方式或生产活动,是人类从动物界分离出来的根本动力和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

第二,生产方式或生产活动是人类和人类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第三,生产活动是形成人类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在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形成了整个人类社会。

第四,生产方式决定社会制度的性质和社会制度的更替。

(二)社会意识 了解分类,常以选择题出现。

社会意识指社会的精神生活过程,它具有复杂而精微的结构,由诸多因素和层次构成。从反映社会存在的程度和特点来看,社会意识包括社会心理和思想体系;各种思想体系由于对经济基础的关系不同和反映社会存在的方式不同,可以分为意识形态和非意识形态两类;从社会意识主体的范围来看,可以分为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

1、 社会心理和思想体系

社会心理是社会意识的低级层次;思想体系是社会意识的高级层次,亦称社会意识形式。

2、 意识形态和非意识形态

属于意识形态范围的思想体系,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宗教、艺术、哲学和绝大部分社会科学,它们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特定的经济基础并为之服务,在阶级社会里具有一定的阶级性。属于非意识形态范围的思想体系,包括自然科学、语言学、逻辑学等,它们不是特定经济基础的反映,其自身没有阶级性,可以一视同仁地为各个阶级和各种经济基础服务。

3、 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

个体意识即社会成员的个人意识,群体意识是指各种社会群体的意识。

(三)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 掌握,常考,常以简答、论述题出现。

1、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所谓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是指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意识依赖于社会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社会意识的内容来源于社会存在。

第二,社会意识随着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

第三,社会意识受反映者(意识主体)的立场、观点、方法的影响和制约,而反映者的立场、观点、方法是由人们在社会存在中的地位决定的。

2、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

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是指社会意识这种精神力量,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反作用于社会存在,转化为物质力量,影响社会发展的进程。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表现为两种情况:先进的或正确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促进社会向前发展;落后的或错误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起消极的阻碍作用,延缓社会的发展进程。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必须通过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

3、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

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是指社会意识在反映社会存在、被社会存在所决定的同时,还具有自身的能动性和独特的发展规律,它的发展与社会存在的发展并不总是保持着一致和平衡。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变化发展的非完全同步性;第二,社会意识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具有不平衡性;第三,社会意识的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第四,社会意识各种形式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第五,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或称能动性。

4、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之所以是历史观的基本问题,主要是因为:首先,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这对范畴,是高度概括、高度抽象的范畴,它们包括了人类社会的一切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其次,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划分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的根本标准。凡是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属于历史唯物主义;凡是认为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属于历史唯心主义。再次,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也是人们在实践中的重大问题。

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

‍(一)生产力和生产力系统掌握,常考,常以选择题出现。

生产力是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从自然界获取物质资料的能力,生产力范畴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界的关系。现代生产力系统包括四类要素:

(1)独立的实体性因素。包括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生产工具是劳动资料的主要内容,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主要标志。劳动对象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天然存在的劳动对象;另一类是经过劳动加工的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合称生产资料。

(2)运筹性的综合因素,包括分工协作、经济管理、预测决策等。

(3)渗透性因素,主要指自然科学。

(4)准备性因素,主要指教育。

劳动资料

我们没有把技术单独列为生产力的要素。因为技术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生产的物质设备,即“硬件”,属于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二是人的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即“软件”,属于劳动者。技术已经包含在生产力系统的三个独立的实体性因素之中,所以没有必要再单独列出来。

邓小平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著名论断。主要有以下三层含义。掌握,常考,常以选择题出现。

第一层含义:科学渗透于现代生产力系统的各类要素之中。

第二层含义:在现代化生产中,出现了“科学—技术—生产”的过程,使科学对物质生产具有了主导作用和超前作用。

第三层含义:科学技术已经成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重大杠杆。首先。由科学技术因素造成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增长率越来越高。其次,自然科学从理论突破到新产品试制成功的周期日益缩短。

(二)生产关系和生产关系体系 掌握,常考,常以选择题出现。

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经济关系。它包括三项内容:(1)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2)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包括交换);(3)产品的分配方式。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起着决定作用,它是整个生产关系的基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生产劳动得以进行的前提。要进行生产劳动,必须具备劳动者和生产资料两项因素。而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社会形式,就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原始公有制的、奴隶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的和共产主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就是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结合的五种主要社会形式。

第二, 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整个生产关系的性质。

第三,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

第四,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产品的分配方式。

(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 重点掌握,常考,常以简答、论述题出现。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这三项内容构成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

1、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是物质生产过程的内部矛盾,其中生产力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生产关系是矛盾的次要方面,生产力对生产关系起着决定作用、支配作用。这种决定作用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生产力的性质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一定的生产关系只能依据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建立起来,任何生产关系都是一定的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

第二,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生产关系的改变。

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生产关系的改变,是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

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生产关系的改变是一种客观过程,但却不是纯粹自发的过程,而是自发过程与人的自觉活动的统一。

2、 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

生产关系是具有巨大的反作用。这种反作用表现为两种情况:第一,适合生产力性质和发展要求的先进的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第二,不适合生产力性质和发展要求的落后的生产关系,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先进的生产关系能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道路、扫清障碍、提供可能性。

对于不适合生产性质和发展要求的落后的生产关系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这里所说的“不适合”,只是基本不适合,并不是没有任何适合的部分或方面。而且只要一种社会制度没有被推翻,虽然反动统治阶级不可能通过这种社会制度本身从根本上解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但它能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作某些局部的调整,使其在一定程度上适合生产力性质和发展要求,从而推动生产力有某种程度的发展。

3、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在生产发展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情况。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性质与发展要求之间这种由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再到新的基础上的基本适合,是一个川流不息、万古常新的循环过程,每一次这样的循环,都把人类社会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

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论依据。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个规律,对于我国正在进行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就是以这一规律为理论依据的。

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规律

‍(一)经济基础 了解,常以选择题出现。

经济基础是指一个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各个方面的总和,即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各种不同的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产品分配方式三个方面的总和。

经济基础和生产关系是两个术语,但内容相同。相对于生产力而言,叫生产关系;相对于上层建筑而言,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叫经济基础。人类社会有三个基本层次: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

(二)上层建筑 了解,常以选择题出现。

上层建筑是与经济基础相对应的范畴,指社会的政治、法律、艺术、道德、宗教、哲学等意识形态以及与这些意识形态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和设施的总和,分为政治上层建筑和观念上层建筑两部分。政治上层建筑亦称实体性上层建筑,指政治法律制度以及军队、警察、法院、监狱、政府机关等设施,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一套组织。观念上层建筑又称思想上层建筑,包括政治、法律、艺术、道德、宗教、哲学等各种服务于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

政治上层建筑与观念上层建筑之间既相互区别,又互相依赖、互相渗透、互相作用、互相转化。首先,观念上层建筑决定政治上层建筑。其次,政治上层建筑一旦形成,又会成为一种强大的、既成的物质力量,反过来影响观念上层建筑。

(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 重点掌握,常以简答、论述题出现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这三项内容构成上层建筑必须适合经济基础发展要求的规律。

1、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一对内部矛盾。在这对矛盾中,经济基础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起着决定作用;上层建筑是矛盾的次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和上层建筑的性质。

第二,经济基础的变化决定上层建筑的变化。在新的上层建筑代替旧的上层建筑的过程中,上层建筑的各个部分并不是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立即变化或消灭的,而是变化或消灭得有快有慢、有迟有早。

2、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上层建筑是被经济基础决定的,上层建筑一经建立起来,就对经济基础发生巨大的反作用。这种反作用集中表现为它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当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是先进的经济基础的时候,这一社会的上层建筑就帮助它确立、巩固和发展,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当这一社会的经济基础变为腐朽落后的经济基础的时候,这一社会的上层建筑就极力维护它,妄图使其免于灭亡,这时它就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经济上的解放只有通过政治上的革命才能实现。

3、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

在一个社会的上升时期,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是基本适合。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这种由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再到新的基础上的基本适合,是一个川流不息、万古常新的循环过程,而每一次这样的循环,都把人类社会推进到一个较高的阶段。

上层建筑必须适合经济基础发展要求的规律,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论依据。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个规律,对于我国正在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其他方面的改革,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四、社会形态的划分和社会形态的更替与发展

‍(一)社会形态的划分 一般了解,常以选择题出现。

最基本的划分法有两种,一种是经济社会形态划分法,另一种是技术社会形态划分法。

1、经济社会形态划分法

经济社会形态是直接或间接以生产关系的性质为标准划分的社会形态。在经济社会形态的范围内,又有两种基本的划分方法:一种是五种社会形态划分法,另一种是三种社会形态划分法。

(1)五种社会形态划分法

五种社会形态划分,是根据生产关系的不同性质划分社会形态。人类历史上有五种不同性质的生产关系依次占统治地位,因而人类历史就相应地划分为依次更替的五种社会形态,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它的第一阶段)。

(2)三种社会形态划分法

马克思根据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的发展状况,把人类历史划分为人的依赖性社会、物的依赖性社会、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三种依次更替的社会形态。因此,它们属于经济社会形态的范围。也可以说以这三种宏观的经济运行形式为基础,形成自然经济社会、商品经济社会、产品经济社会在历史上依次更替的三种社会形态。

(3)三种社会形态划分法和五种社会形态划分法的关系

二者在马克思主义体系中的作用是互补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而且这两种划分法本质上是统一的。人的依赖性社会或自然经济社会包括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三种社会形态;物的依赖性社会或商品经济社会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指的就是资本主义社会,中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属于商品经济社会;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或产品经济社会,则指的是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

1、 技术社会形态划分法

以生产力和技术发展水平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产业结构为标准划分社会形态。技术社会形态就是以生产力和技术发展水平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产业结构为标准划分的社会形态。渔猎社会—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信息社会。

(二)社会形态的发展是自然历史过程 注意理解,掌握,常以简答题出现。

人类社会的发展或者说社会形态的演变也像自然界一样,是客观的、物质的、辩证的过程,具有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性。同时又应看到,人类的活动是有意识、有目的的。正是人类有意识、有目的的实践活动,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历史,形成了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社会历史规律不是别的,就是人的活动的规律。“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水平,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列宁)为什么呢?

第一,因为每一代人在社会上开始生活时,所遇到的都是现成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任何人都不能自由地选择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第二,人们不能自由地选择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并不是说他们不可以按照自己的目的和需要去改变原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但是,人们按照自己的目的和需要所从事的社会活动将引起什么样的社会结果,自己是意识不到的。这是因为,这种社会结果是由各个个人和各种社会力量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合力”造成的。

第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的水平,就是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作为社会的经济基础又决定上层建筑,这是历史发展中的唯物主义因果决定论,或称历史决定论。

(三)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与选择性 注意理解,掌握,常以简答题出现。

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是指历史决定论,社会历史发展的选择性是指主体选择的作用。承认历史决定论和承认主体选择的作用是一致的、不矛盾的。

首先,在历史决定论看来,纯粹的必然性只存在于逻辑中。

其次,在历史决定论看来,社会规律所揭示的社会过程之间的联系,不是单值对应的线性因果联系,而是多值的、或然的、非线性的因果联系。因此,社会规律给人的活动所提供的并不是一种唯一的现实可能性,而往往是提供一个由多种现实可能组成的可能性空间。在这一可能性空间中,何种可能性成为现实,取决于人的自觉活动和主体选择。

再次,每一种可能性的实现,又会有多种多样的形式,即各种具体的模式和途径。人们对具体模式和途径的选择,可以表现出巨大的能动性。

(四)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和多样性 注意理解,掌握,常以简答题出现。

1、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

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是指各国历史发展过程所具有的共同性、普遍性。这种统一性表现在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以五种社会形态划分为例,社会形态发展的纵向统一性。社会形态发展的横向统一性,具有大致相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大致相同的生产关系体系,大致相同的上层建筑。

2、 社会形态发展的多样性

所谓社会形态发展的多样性,是指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发展具有不同的特点,在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上都有自己民族的特色,各国的历史可以说是千差万别的。社会形态发展的多样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处于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具有各自的特点。

第二,各个国家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所具有的典型意义不同。

第二, 人类社会在由较低的社会形态向较高的社会形态转变时,不同国家和民族采取的过渡形式各有特点。

第四,有些国家和民族由于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在社会形态转变过程中,可能超越某一个或某几个社会形态。“超越”情况,就世界范围而言,不仅不违背五种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规律,反而是以这个规律的存在为前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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