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制度串讲第五章

发布日期:2018-05-23 编辑整理:山东自考网 【字体: 】  【加入自考交流群】
第五章 奖励制度 

  一、填空 

  1.奖励是公共行政的重要管理手段,是公共人事行政正激励机制的关键措施。 

  2.奖励的机关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奖励的对象是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含在试用期间的国家公务员),奖励的条件是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奖励的种类有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3.公务员奖励的三个基本原则是①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②公平合理,奖不虚施的原则;③奖励及时,注重实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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