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4月公证与律师制度复习资料(16)

发布日期:2018-05-23 编辑整理:山东自考网 【字体: 】  【加入自考交流群】
  第二十六章 法律顾问

  第一节 法律顾问概述

  第二节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

  第三节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

  第四节 律师担任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

  第一节 法律顾问概述

  一、法律顾问的概念.

  法律顾问有两层含义:.

  一是指法律帮助性的专业工作,即某种业务活动;

  另一是指为聘方提供法律帮助的专业人员,即某种特殊身份。

  广义指一种身份,狭义指律师的一种业务活动。

  二。法律顾问的特征.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特征是独立性、平等性和广泛性。

  三、法律顾问的聘请程序.

  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必须以合同方式进行,分为发聘、应聘、协商、签约四个程序。

  四、法律顾问的工作原则.

  律师在法律顾问业务中应当坚持开拓创新、平等信任、主动参与、积极指导、保守秘密、努力维护聘方合法权益等原则。

  第二节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

  一、概念、特征和意义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企业的聘请,指派律师按照合同约定,为企业提供综合性的法律服务。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具有合法性、性、指导性的特征。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对防止和处理纠纷,促进机制转换,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市场经济向良性循环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任务和业务范围

  任务;为企业依法治厂(公司),按照《公司法》、《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管理或其他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受企业的委托办理有关法律事务,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工作范围:

  草拟、修改、审查经济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书;

  就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出法律意见;

  办理企业的非诉法律事务,参加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所需的法律文件;

  进行法律业务培训和指导等。

  三、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查阅文件资料权,

  了解有关情况权,

  列席有关会议权,

  获得工作便利权,

  收取顾问费用权等。

  应承担的义务有:

  及时尽责地办理受托的法律事务;

  对企业的违法行为应当劝阻纠正,不得从事有损于聘方的活动;

  保守秘密;

  因过错给聘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遵守有关纪律、制度和职业道德的义务。

  第三节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

  一、 概念和意义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各级人民政府的聘请,指派律师依法为政府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的一种业务活动。不仅开拓了律师业务新领域,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

  二、任务和业务范围

  任务:为政府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行使管理职能提供法律服务,促进政府工作法律化、制度化。

  业务范围:

  1.就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进行法律论证;

  2.对政府起草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建议或修改意见;

  3.参与处理涉及政府的各类纠纷;

  4.代理政府参加诉讼活动,维护政府的形象和合法权益;

  5.协助政府审查重大的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件;

  6.协助政府进行法制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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