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自考学生2023年上半年毕业申请流程

发布日期:2023-05-19 编辑整理:山东自考网 【字体: 】  【加入自考交流群】

【导读】淄博市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工作于5月22日开始。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帮助考生顺利办理毕业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规范进行毕业申报操作。


一、申报条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报毕业:

(一)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四)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五)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六)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二、申报方式

本次毕业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在首页中选择“自学考试—考籍管理业务服务平台”进入“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信息服务平台”,注册并且登录成功后,选择毕业申报栏中“申报毕业”进行网上申报。考生在申报前要认真阅读《毕业申报操作手册》。


三、申报流程

毕业申报包括网上申请及缴费、现场确认两个环节。

(一)网上申请及缴费。

5月22日—26日(9:00—17:00),请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进行毕业申报并缴费。考生将在毕业申报后48小时内收到手机短信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申报平台查询审核反馈信息。考生应规范打印《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由考生本人规范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中的自我鉴定等内容。

根据《关于明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472号)规定,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费为50元/人次。

(二)现场确认。

5月30日—6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请考生本人到网上申报时预约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提交填写完整的《毕业生登记表》(两份)、课程免考及替换等相关材料,其中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除提供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进行前置学历核验。考生须按时参加现场确认,逾期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报。


考生在网上毕业申报时如遇到政策疑问或操作问题,可及时与省、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

 

自考网是辅助大家顺利参加自学考试网站,各位考生对于自考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都可以咨询我们自考网的老师,或者给我们留言。我们一定好好为大家做好服务。

 



本文标签:山东自考 淄博 淄博市自考学生2023年上半年毕业申请流程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sdzk.sd.cn

本文地址:http://www.sdzk.sd.cn/zbzk/30582.html







《山东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标注来源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本站将第一时间尽快处理删除。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山东自考-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