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考有关事项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26 编辑整理:山东自考网 【字体: 】  【加入自考交流群】
  全国高等教育自考即将进行。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将我市有关考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1、2019年4月13日-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考考务管理规定》(教考试[2009]1号)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

  二、考试地点

  1、我市设考点两个。考点一:泰安师范学校附属学校,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永福东街15号(和平饭店南100米);考点二:泰山学院附属中学,地址:泰安市擂鼓石大街西首677号。

  2、考生可于4月12日下午17:00后熟悉考点考场。

  三、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日-14日8:00-18:00,考生可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考试准考证,网址:http://www.sdzk.cn 。

  四、注意事项

  1.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到场,以免耽误考试。

  特别提醒:根据安排,部分考生须在两所考点学校参加考试,相关考生要提前了解考点考场情况,按时参加考试。

  2.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网上打印)两证进入考场,原卡式准考证不再使用。考生应提前查看本人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得入场考试。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考场和座号就坐,走错考场或坐错位置的考生按违纪处理。

  3.考试期间,考生须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允许携带的文具用品,严禁携带书籍、纸张、手机以及各种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4.考生要认真履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承诺,我市考点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对考试过程实施全范围、全过程监控并录像,考试进行中和结束后均可通过视频录像对违规行为进行认定,所有作弊考生的信息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处理。

  5.考生笔迹信息随合格课程成绩记入考生考籍档案,未按要求填写笔迹确认部分内容、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准考证号和考生签名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的有关要求,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6.严禁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严禁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替考、代替他人考试等作弊行为,严禁考生将试题、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将试题、答卷等拍照传出考场。自考为国家教育考试,《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将考试作弊纳入刑法适用范围,考试作弊行为将受到严厉刑事处罚!考生应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诚信为本、文明应考。

  五、咨询、举报电话

  欢迎广大考生举报涉考违法行为,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咨询、举报电话:8508379,电子邮箱:tazkzxzkk@163.com;泰安师范学校附属学校考点电话:8223657;泰山学院附属中学考点电话:8487128。

  祝各位考生考试安全顺利!

  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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