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辽宁省自考成绩复核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4 编辑整理:山东自考网 【字体: 】  【加入自考交流群】
申请复核的考生可须5月31日至6月2日,持身份证和网上打印的《2017年4月辽宁省高等教育自考准考证》到本人自考所在地招考办(联系电话)报名申请复核,填写《自考分数复核申请登记表》,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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