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省自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4 编辑整理:山东自考网 【字体: 】  【加入自考交流群】

各市、县(区)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有关: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高等教育自考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 122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院编制了《2018年江西省自考考试课程预安排表》(附件1),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上半年为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10日;下半年为2018年6月26—7月10日。

  二、考试时间:上半年为4月14—15日;下半年为10月20—21日。

  三、2018年起,《法学概论》等28门全国统考课程使用新编的大纲、(附件2)。

  四、2018年起,江西省自考综合改革试点所有专业不接纳新生报考。凡未毕业的老考生继续按原规定报考,2020年起,仍未毕业的考生可转报与其对应的课程。

  五、有关报名考试的具体安排,以我院对外公布的当次报考简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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