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山东自考网 > 经验分享> 矛盾学习法> 浏览文章

矛盾学习法

发布日期:2018-06-20 编辑整理:山东自考网 【字体: 】  【加入自考交流群】
矛盾学习法
 
【导语】矛盾的观点是我们采用对比学习法的哲学依据因为我们要进行对比,首先要看对比双方是否具有相似、相近、或相对的属性,这就是可比性。
矛盾
1.对比法的最大优点在于:
(1)对比记忆可以减轻我们记忆负担,相同的时间内可识记更多的内容。
(2)对比学习有利于区别易混淆的概念、原理,加深对知识的理解。
(3)对比学习要求我们把知识按不同的特点进行归类,形成容易检索的程序知识,有利于知识的再现与提取,也有利于知识的灵活运用。

 
2.综观中学课本,可比知识比比皆是,如政治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民主与法制、物质与意识、和平与发展等等;如语文学习中,复句与单句、设问与反问、比喻与借代、记叙与议论、实词与虚词等等;如数学学习中,小数与分数、指数与对数、奇函数与偶函数、平行与垂直等等;如化学学习中,金属与非金属、晶体与非晶体、化合与分解、氧化与还原、酸与盐等等。对比学习法不仅可以用于同一学科内的学习,还可以进行跨学科比较,如学习政治可用语文中的句子分析法来分析政治概念,如在学习近现代史中的民族解放运动时,又可以利用政治有关民族的基本观点,学习自然学时,可回忆一下有关语文课本中的有关科学家的传记文章,也可结合唯物辩证法的有关原理进行学习。

本文标签:山东自考 经验分享 矛盾学习法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sdzk.sd.cn

本文地址:http://www.sdzk.sd.cn/jyfx/16818.html







《山东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标注来源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本站将第一时间尽快处理删除。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相关《矛盾学习法》的文章


山东自考-便捷服务